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

種樹減碳?模糊焦點!

李根政/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2008/3/27

近期中鋼、中油等國營事業紛紛在全台覓地種樹,已當選的馬英九準總統也提出造林六萬公頃的計畫,都聲稱可以抵減二氧化碳的排放,然而實際上減碳效果如何呢?

種樹減碳的效果取決於氣候、土壤、樹種、樹齡等等條件,難以用一個標準去衡量,若依據經濟部能源局之計算方式,台灣的林相每年一公頃約可吸收廿點二噸二氧化碳。以此指標檢視國內大型工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,需要造多大面積的森林方能抵銷?

台塑六輕排放的六七五五萬噸二氧化碳,需要造林面積高達三三四萬公頃才能抵減,正在環評審議中的台塑煉鋼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,則需要七十四萬公頃造林地才能抵減,兩者相加,已遠超出一個台灣島的面積(三百六十萬公頃)。

而位於高雄的中鋼公司,要抵減每年排放的二O三七萬噸的二氧化碳,則約需一百萬公頃的土地,相當於高雄、屏東、台南、嘉義等四個縣面積的總合;環評審議中的國光石化約需三十五萬公頃,相當於廠址所在地的雲林縣三倍的面積;台電大林廠則需約八十八萬公頃,比高雄、屏東、台南縣的面積還要大。

至於馬英九準總統所提出的造林六萬公頃,能吸收的二氧化碳則每年僅為一百二十萬噸,能抵減碳排放量不到台塑煉鋼廠的十分之一;而中鋼公司聲稱目前廠區已設置四十八公頃綠帶,預計認養大度山二十公頃造林地;中油所完成的四七O公頃綠化,持續種植三萬棵樹,相較於本身的巨量排放更是 杯水車薪,似乎有「漂綠」之嫌。

簡而言之,相對於這些重工業所產生巨量之二氧化碳,在台灣試圖透過種樹造林減碳,是不可能達成的任務,反而模糊了問題的根源,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要調整產業結構,抑制高耗能、高污染產業的發展,否則馬準總統所訂出的二O二五年的二氧化碳排放要回到二OO八年的水準,如何達成?

企業如欲將森林保護與減碳議題真正扣合,不如協助政府盡速全面收回國有、私有山林濫墾地、超限利用地,自然復育為天然林;或者善盡國際責任,保護東南亞、亞馬遜的原始森林,全力防堵可怕的濫伐,在生產過程減少碳排放才是重點。

另外,每個人也可著手改變生活方式,盡可能減少非必要的消費,多多步行、單車、搭乘大眾運輸系統;愛用國貨、支持本地農產品,避免長途運輸所造成的碳排放等,共同減少碳排放是項迫切且艱難的道路,政府和企業應避免流於形式的作秀,積極的面對根本性的問題,才可能實現減碳目標。
此文刊登於自由時報97.4.7,A13版

註:經濟部能源局依照IPCC標準換算的資料,熱帶林二氧化碳的吸收量每年約12-30公噸/公頃,以台灣林相變化為基準計算,約20.2噸/年。(台塑一貫化作業煉鋼廠環境影響說明書,頁8-9);劉秀卿(2003)計算本土海岸樹種「水黃皮」每年可吸存17.96公斤的碳,如依林務局1公頃
種植2000棵樹計算,每年1公頃水黃皮純林共可吸存35.9噸碳量;另依中油網站之資訊指出,每公頃森林可吸收37噸二氧化碳量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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