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16日 星期一

超級污染大戶──中鋼公司該負起社會責任

文⊙李根政∕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

環保署環評會日前通過了中龍鋼鐵二期二階計畫案,其中該計畫必須減碳15%做為開發條件的訊息,正引發各界爭議,環保署則急忙澄清無此結論,僅為沈署長舉例分析,用於提醒企業界應掌握全球減碳潮流及我國減碳政策。

然而,本案之通過仍值得政府及社會共同關注。

中龍最大股東中鋼公司本就是排碳大戶,位於高雄的煉鋼廠每年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已高達2,400萬噸,如果再加上中龍的1,172萬噸,則中鋼公司整體排放量已將近全國的13%,對於類似中鋼、台塑這些超級排碳大戶,如果在溫室氣體減量法中,採無償分配或低比例標售二氧化碳的排放權,則形同授與高污染之權利,且污染越大者獲利越多,將是社會最大之不公平不正義。

中鋼公司一向被美化為重視環保的事業體,然而,卻無法掩蓋其高污染的事實。該公司所排放的戴奧辛占高雄市的93.7%,占全台42%,使得高雄市成為全台戴奧辛排放量最高的地區。除了產能龐大外,環保署所制定的排放標準太過寬鬆是主要原因,相較於垃圾焚化爐0.1奈克/每立方公尺,以及同屬煉鋼的電弧爐0.5奈克/每立方公尺,中鋼公司燒結爐的排放標準居然高達1奈克/每立方公尺,比焚化爐整整寬鬆10倍。而且明明有改善空間,至今卻拒不作為。

中鋼公司是高雄市各種空氣污染物的超級排放大戶。其排放總量佔高雄市固定污染源總排放量的37.6%,其中粒狀物就占了68.9%、硫氧化物占37.7%、氮氧化物占36.6%、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占18.4%。高屏空品區幾十年來都是全台灣空氣污染最嚴重的地區,空污會引發兒童氣喘、呼吸道疾病等嚴重侵蝕人們健康已是不爭的事實。也就是說,中鋼公司巨大的獲利是建築在犧牲高屏地區人民的健康之上。

再者,中鋼公司所耗用的能源,約占全國的7%,能源占其成本約30%的比重,可說是極為高耗能的產業。雖然中鋼80%的電力都來自該公司的汽電共生廠,但仍約20%是外購電力,以台灣的工業用電每度價格平均約1.84元計(為全亞洲最低),低廉的能源成本是來自納稅人的大舉補貼。

中鋼公司做為高雄地區最大污染事業體是不爭的事實,當其增加產能大賺錢時,就意味著高雄的污染量增加。對此,該公司理應對高雄地區提出環境友善的計畫,或者協助高雄發展低污染高附加價值的相關產業,稍微彌補其所造成的傷害。然而,我們看到的卻是戴奧辛排放等,可以改善卻拒不改善,只會發放高額的年終獎金,卻不願投資改善污染管控的成本,實在是太不負責任。

在中龍鋼鐵持續擴增產能,讓台灣背負二氧化碳排放高成長的壓力,而且惡化中部地區空氣品質之際,我們期待政府確實要求中鋼公司履行其最基本的社會責任。同時更應讓鋼鐵業朝向高附加價值之產業發展,而非持續擴張基礎煉鋼之產能,讓土地和子孫背負沈重的污染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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